大家安安~。
我是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的所長,姓八木。
在日本肺炎疫情爆發之後到目前為止,有很多朋友們都來諮詢本所上述的問題。
由此,這次就此問題,我來給大家解釋一下到底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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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肺炎疫情爆發之後,無論透過什麼渠道,但是非常多朋友們都找我來諮詢很多問題。
最多的就是…“即使本人不在日本,但是您可以幫我代辦更新手續嗎?”
在日本政府還沒開發邊境而很多人無法入境日本時,真的超多啊..。
但是後來雖然日本政府向外國人開放邊境,但是也還有很多人諮詢這個問題。
我認為因為日本政府要求在外國人入境之後要隔離14天等的行為,所以有些人也沒有辦法親自到入管局辦手續。
那麼我首先說結論,如果本人不在日本的話,任何人都無法為他代辦更新手續。
雖然我當然能夠了解大家的狀況,但是身為一個行政書士真的沒有辦法幫到大家。
那麼為什們呢?
因為根據日本入管法施行規則第二十條及二十一條規定,更新手續及變更手續時原來都是本人要到入管局辦理的。
即使本人委託給行政書士等代辦更新等手續,但是本人一定要在日本。
但是如果因為有某些原因而本人無法親自到入管局現場辦事的話,入管法也有規定幾種拯救措施。
譬如說,年齡11歲的小學生因為自己要在日本小學上學,所以他無法親自到入管局現場自己辦事。
在這樣的時候,入管法規怎樣規定呢?
根據入管法規定,日本法務省允許讓他的※法定代理人或持有註冊證的行政書士等為他代辦他的更新手續。
(※未滿16歲本人的法定代理人基本上是本人的父母或兄弟姐妹等)
在入管局的官網上都有顯示上述的內容。
圖片來源於日本法務省官網: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
我認為大家只好回來日本後申辦更新手續。
目前日本政府規定在入境日本之後所有的人都需要14天的隔離時間。
如果大家把自己的案件委託給像我行政書士的話,就可以開始申辦更新手續。
那麼如果在留資格過期的話,後面會出現怎樣的狀況呢?
萬一在留資格過期之後,如果大家再次要拿到日本簽證(=在留資格)的話,就要重新申辦《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就是了。
我建議大家好好研討目前的狀況之後作出判斷該怎麼做為好。
如果有人想要把自己的案件委託給本所,我們都很願意幫大家代辦更新手續。
詳情請直接與本所諮詢一下。
謝謝。
八木 / 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