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
我是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的日本人行政書士,姓八木(Ms. Yagi)。
本所上一次個大家分享一下與探親簽證相關信息。
後來幾天前日本台灣交流會等才正式在官網上發布了最新的信息。
內容目錄
根據日本台灣交流會官網內容,大家辦理探親簽證的時候,需要準備一下下方文件資料。
※6,7:申請者是日本人 /“永住者”/“定住者”之配偶或子女不需要提供。
※8,9:申請者是日本人之親屬不需要提供。
★日方邀請人是台灣國籍的話,原則上不會受到日本在留資格類型的限制。
詳情,請自行確認一下日本台灣交流會網頁。
這次的“親屬”包括哪些範疇呢?
根據日本外務省(=外交部)官網資料,這原則上是指日方邀請人的「配偶以及血親 / 姻親三親等內之親屬」。
譬如說,自己的父母和小孩是指血親一親等之親屬。
血親二親等之親屬是指自己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孫子。
★上面資料來源於日本Weblio辭典
根據日本台灣交流會網頁內容,這是指“婚約者”以及“事實婚關係”等。
但是因為這些人目前沒有與日方邀請人辦理婚姻手續,所以無法提供“與在日親屬之關係證明”資料。
由此,我建議大家先與日本台灣交流會諮詢一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才對。
我認為按照大家的實際狀況,他們也才能給大家回答比較正確的答案。
根據日本民法規定,目前日本政府沒有認可同性婚姻,所以他們都沒有辦法辦理“日本人配偶簽證”等。
可是根據日本每日新聞社報導,6月2日日本外務副大臣鈴木貴子女士在日本國會委員會上針對這次的“探親簽證”表示了「同性情侶可以包含“可視為準親屬關係者”在內」的見解。
◆「同性外国人パートナー、入国可能に コロナ水際対策で副外相見解」(連接到日本每日新聞社網頁)
本所上週為客戶撥打了日本台灣交流會以及駐香港日本領事館簽證部門。
那時候,本所順便為大家諮詢一下他們什麼時候開始接受探親簽證的申請。
他們都說了他們目前都已經開始接受大家的申請。
可是請大家留意一下,官員都希望“詳情”大家能夠自行撥打交流會等與簽證有關部門諮詢一下。
否則,在送件的時候,大家也許會發生資料不足等情形而被他們拒絕受理。
很多客戶們以及朋友們這兩年都沒有辦法回台灣看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等。
我由衷希望大家的親屬早日能夠入境日本與大家團聚。
以上,僅供大家的參考!
謝謝。
八木 / 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