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加班嗎?36協定是什麼?
許多外國企業在進入日本市場後,常常會問一個問題: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加班嗎?」
在許多國家,只要在勞動契約中規定加班制度,公司通常可以安排員工加班。
然而,日本的制度與其他國家有所不同。
在日本,企業若想讓員工加班,必須先簽訂一項稱為 「36協定(saburoku-kyotei)」 的協定。
如果沒有簽訂36協定,即使員工實際加班,公司也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日本的勞動基準法。
本文將為您說明:
- 日本加班制度的基本規定
- 什麼是36協定
- 加班時間的法律限制
- 外國企業常見的誤解
希望透過本文,幫助您快速了解日本的加班制度。
日本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加班嗎?
根據日本《勞動基準法》,法定勞動時間為:
- 每日8小時
- 每週40小時
如果企業需要讓員工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一般稱為加班),通常需要事先簽訂36協定。
原則上,公司不得讓員工超過此法定時間工作。
如果公司需要安排員工加班或在休息日工作,通常需要先簽訂36協定。
因此,在日本:
沒有36協定 → 原則上公司不能要求員工加班
這是日本勞務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制度。
36協定是什麼?
36協定是根據日本《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制定的協定,所以被稱為「36協定」。
當公司需要員工:
- 超過每日8小時工作
- 超過每週40小時工作
- 在法定休息日工作
時,企業必須先與員工代表簽訂36協定,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
簡單來說:
36協定是企業合法安排員工加班的必要條件。
如果沒有簽訂36協定,公司即使讓員工加班,也可能被認定為違法。
簽訂36協定需要哪些程序?
一般而言,公司若要簽訂36協定需要以下步驟。
① 選出勞工代表
如果公司沒有工會,需要由員工選出一名勞工代表。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 勞工代表必須由員工選出
- 公司不能直接指定
- 管理職通常不能擔任代表
如果選任程序不正確,36協定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② 與勞工代表簽訂36協定
協定內容通常包括:
- 加班時間的上限
- 適用部門
- 協定期間
多數公司會設定 1年有效期限。
(因此多數公司通常每年都需要重新辦理申報。)
③ 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
36協定簽訂後,公司需要向所在地的勞動基準監督署提交申報。
只有在完成申報後,公司才可以合法安排加班。
④ 在公司內部公告
企業還需要將36協定內容告知員工,例如:
- 張貼在公司公告欄
- 放在公司內部系統
公司需要讓員工隨時可以查閱協定內容。
這也是日本勞動法規要求企業必須履行的程序之一。
日本法律對加班時間的限制
即使公司已簽訂36協定,日本法律仍然對加班時間設有上限。
一般情況下:
- 每月加班上限:45小時
- 每年加班上限:360小時
如果公司有臨時的業務需求,在36協定中也可以設定”特別條款”。
但仍然需要遵守以下限制:
- 每年加班總量720小時以下
- 單月加班與假日工作合計100小時未滿
- 2〜6個月平均的加班與假日工作合計80小時以下
- 每月加班超過45小時的月份,一年最多6次
這些規定是日本「働き方改革」(工作方式改革)的重要內容。
如果沒有36協定卻安排員工加班,會有哪些影響?
如果公司尚未簽訂36協定,卻安排員工加班或假日工作,
原則上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實務上,常見的影響包括以下幾類:
1) 勞務管理需要改善
在勞動主管機關進行確認,或員工提出疑問的情況下,公司可能會被要求補正相關程序,例如:
- 確認是否已完成36協定的締結與申報
- 完善工時與加班的管理方式
- 加強公司內部的周知(公告、可查閱等)
2) 行政上的指導或要求提出說明
勞動基準監督署可能會就加班管理狀況進行確認,並要求公司:
- 提出相關資料或說明
- 依情況進行改善或補正
3) 與加班費相關的溝通成本增加
若工時紀錄與加班程序不夠清楚,較容易出現:
- 加班費計算或支付的爭議
- 勞資溝通成本增加
- 必要時進入勞資調解等程序
(補充)關於罰則
法律上確實設有罰則規定,但在實務上,多數情況下可能會先以確認事實與改善指導為主。
如果公司能及早補正相關程序並完善管理,有助於降低後續風險。
外國企業在日本常見的誤解
誤解一:只要在勞動契約中寫明可以加班,就可以要求員工加班。
實際上,如果沒有36協定,公司仍然不能安排加班。
誤解二:公司人數很少,就不需要36協定。
即使公司只有一名員工,只要需要加班,仍然需要36協定。
誤解三:加班費包含在薪資中,就不需要管理加班時間。
即使採用固定加班制度,仍然需要管理實際工作時間。
誤解四:沒有工會就不能簽36協定。
實際上,如果公司沒有工會,可以由員工選出勞工代表簽訂36協定。
常見問題
Q1:日本公司一定要簽36協定嗎?
A1:如果公司需要讓員工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或安排假日工作,通常需要簽訂36協定。
Q2:沒有36協定可以讓員工加班嗎?
A2:如果沒有簽訂36協定,原則上公司不能安排員工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或在假日工作。
Q3:36協定需要每年簽一次嗎?
A3:36協定通常會設定一定的有效期限。
許多公司會設定為一年,因此實務上多半會每年重新辦理申報。
結語
日本對於加班管理設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如果公司需要讓員工超過法定勞動時間工作,通常需要事先簽訂36協定並遵守相關規定。
對於剛進入日本市場的企業而言,了解相關制度並建立合適的勞務管理方式,是企業經營中的重要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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