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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關申請永住權的故事』

 

 

★★★請各位注意一下!

因為入管局2021年年底修改了內部規定,所以目前都無法接受住居在海外的擔保人證書和資料★★★

 

 

 

    大家安安~。

我是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的所長,姓八木。

 大家每天都過得如何呢?

我真的由衷希望目前的狀況早日能夠緩和一下….。

 

  那麼今天我想把我的有一個客戶的寶貴經驗給大家分享一下。

(他也已經同意了將他的經驗在這裡給很多朋友們分享一下。)

其實我最近才開始了在手續結束之後請客戶填寫本所的《客戶問卷調查》。哈哈。

 

   這次我的客戶向入管局交件之後,僅僅四個月就拿到了永住權!

大家都覺得超快,是嗎!?

 

    那麼為大家的參考,請大家看一下下面。

 

【客戶問卷調查】

◆ 客戶姓名:謝先生

◆ 國籍:Taiwan

◆ 您原持有的在留資格種類?:  工作簽證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這次手續完成需要多長時間了?: 四個月

1. 這次您所委託的工作內容是什麼?:永住權申請

2. 您當初是如何得知本所?:於網際網路上搜尋

3. 您是否願意向朋友及同事推薦本所?(以及如果願意,為什麼)
  當然願意
• 極佳的中文溝通以幫助對日文不了解的華人客戶
• 細心分析客戶需求以提供可行及適合的申請方案
• 完整資料蒐集以準備及製作申請文件
• 快速回覆過程中客戶詢問的疑難雜症
• 定期進度查詢並轉達官方要求及回覆

4. 如果您選擇一個需要改善的地方,那會是什麼?(如果沒有,請填寫無)
 

5. 您是否有任何話想和我們說?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我們感到非常幸運也非常開心能夠有緣分委託您為我們代辦

 

  謝謝您的協助!


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

 

1.在交件之前的狀況

   

    今年3月初有一天謝先生打來電話找我說想要申辦永住權申請。

大家都知道外國人申辦日本永住權時,必須要至少住居日本10年以上的時間才能辦,除非利用各種《特例措施》

雖然謝先生當時來日本沒那麼久,但是他已經在高度人才分數表上得到了相當高的分數。

由此,他也決定了利用高度人才特例來申辦永住權申請。   

   

    我還記得….因為他來日本沒多久,所以還沒有自己取得過《住民稅納稅/課稅證明書》及《住民票》等當地區役所所開立的文件。    

所以我跟他說,我可以替代他向當地的區役所及稅務局取得他的各種文件。

但是他堅持說,這是他自己的事,所以想要自己辦看看。

由於我的工作方針就是“我要盡量尊重客戶的想法並配合客戶”,所以也當然說“可以”。

 

    然後,我幫他把所有的申請表格在當地區役所官網上下載並填寫一下,並且也為他寫一下他要申請住民票的時候,要到區役所的幾樓哪個櫃檯提交申請表格等。

但是有時候他也偶爾有碰到了有一些語言障礙的問題。

那時候,他馬上打給我,我也接電話就幫他對區役所負責人解釋一下他到訪區役所的目的等。

 

 

2.保證人住在海外

     

    如果事情都順利的話,我們本來打算今年4月初要向入管局交件了。 

但是當時他的保證人(日本朋友)因為他的工作關係而長期住在海外。

    我也第一次接觸到這樣的案例。

在一般的狀況之下,請擔保人提供①他的住民票、②已簽署的擔保人證明書、③在職證明書及④住民稅的納稅/課稅證明書。

但是日本人長期住在海外的時候,通常都會把自己的住民票轉出去,否則每年要繳納住民稅等。

也就是說,因為他在日本國內沒有住民票登記,所以也沒有辦法提供住民票及住民稅的納稅/課稅證明書。

怎麼辦!??

    然後,謝先生也問我說,”我還是找一下其他住居日本國內的朋友當保證人,會比較好嗎?”

可是我知道因為他們兩個人的關係非常好,所以他朋友也才會答應當他的保證人。

我要盡可能尊重他朋友的友情,所以說“請稍等一下,先讓我查一下。”

(很多日本人一般都不會隨便答應當保證人。)

 

    我馬上去把一本法律書拿出來翻來翻去查一下。

但是哪裡都沒有寫“保證人必須要住在日本國內”的規定。

接下來,我撥打入管局永住部門與他們問一下“保證人住在海外的時候,我們要提交哪些文件就對呢?”

(我故意沒有說“即使保證人住在海外,但是對於申辦永住權也沒有問題嗎?”。哈哈哈哈~。)

可是對方的審查官都沒有辦法馬上給我正確的答案,他只好說“等一下,我幫你查一下。”

然後,幸虧那位審查官,我們拿到了很正確的答案。呵呵~。

 

    還有這時候,很可惜全球都疫情爆發起來了,日本的狀況也越來越糟糕了。

因為保證人的日本本公司也剛好開始テレワーク,連人事部門都不在公司上班,所以沒有辦法馬上拿到保證人的在職證明書。

並且,他擔保人所住居的國家也突然被封鎖了…….糟糕!!

   再說,當時各個國家之間的國際快遞系統都非常混亂,連日本郵局都暫停接受國際快遞郵件。

坦白說,我在心裡一直擔心….如果我收不到他的個人文件,該怎們辦!?

 

   後來雖然我們碰到了很多困難,但是6月初終於成功交件了!(真的很ぎりぎり了!)

 

 

3.補充文件

   

    中間,8月初我收到了入管局的補件要求函。

其實這也很奇怪的內容…..為什麼他們還要求我們補充提交他太太的年金記錄等…..😓

    

   每當我收到入管局寄來的補件要求函的時候,為謹慎起見,都會與入管局確認一下他們有什麼意圖才會要求這些資料等。

因為這樣做,我們都能夠提交最正確的資料。

 

    這時候入管局要我們補充謝先生和他太太的更加詳細的年金資料。

(我到現在都還不清楚為什麼他們也要求他太太的資料。因為這次他的案件與他太太一點都沒有關係唷。)

 

      但是我又突然想到了謝先生到那裡的時候,他當地的年金事務所能否好好應對他呢?

因為隨著在日外國人增多,最近很多區役所有會說外語的人員應對外國人而慢慢提高他們的服務水準。

那麼年金事務所呢????

我有點擔心他會否碰到很不愉快的事呢??

    由此,除了為他準備並填寫申請表格等之外,我還事先撥打年金事務所的負責部門與他們溝通一下。

我告訴他們,今天我客戶的謝先生到〇〇櫃檯申請一些他和他太太的年金資料。

如果在他們之間萬一發生某些語言障礙問題的話,請負責人撥打我的手機跟我講一聲,我也願意當翻譯。

 

    可是真好對方負責人都很好相處,謝先生也能夠順利拿到了他與他太太的年金資料!

 

  

4.結果

   

    10月初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張入管局郵寄來的結果通知函(明信片)。

我一看就嚇了一跳!!

這竟然是謝先生的!

雖然我之前也有代辦過永住權申請,但是都沒有碰過這麼快就批准的案件。

 

    總之,這次我透過他的案件真的學到了很多事,也能夠獲得了很多寶貴的經驗。

我藉此機會想要對謝先生及他朋友表示感謝,也向入管局各個審查官及區役所等負責人說謝謝。

   

    現在我負責代辦他太太的案件。

因為謝先生已經拿到了《永住者》,所以他太太也要早一點申辦變更之《永住者配偶者等》申請。

如果沒辦理一直拖下去的話,以後他太太要申請永住權時,就會帶來某些負面影響。

    我希望他太太的案件也能夠早一點批准。

 

 

謝謝!

八木 / 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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