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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1月1日起以後台灣等被取消指定《入國拒絕對象國》 ver.1』

 

    大家早安安~。

我是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的所長, 姓八木。

 

    10月30日星期五晚上日本外務省及法務省都陸續發布了很多非常重要的消息。

其中一個,我在這裡向大家分享一下。

 

    隨著日本外務省10月30日晚上正式公佈了對於台灣及香港等有幾個國家取消指定《入國拒絕對象國》措施,日本法務省也10月30日晚上正式在官網上發布了「持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從11日1日起以後出境日本時,都不需要為了再入國辦理《受理書》申請」   。

請大家點擊下方URL參閱一下。

「本邦滞在中の在留資格保持者の再入国予定の申出について」

(連接到日本入管局官網:僅有日語版)

 

    10月30日日本外務省取消指定《入國拒絕對象國》措施

■台灣

■中國(包含香港及澳門地區)

■韓國

■新加坡

■文萊

■泰國

■越南

■澳洲

■紐西蘭

(上述的信息來源於日本外務省官網《感染症危険情報の変更及びそれに伴う水際措置等手続の変更について》)

 

這次還有很多措施有變更了。

由此,大家計劃出境日本或入境日本時,請自行向入管局等日本行政機關(包含日本台灣交流會及在香港日本國領事館)確認一下最新的動向,以免造成任何問題等。

 

請繼續觀看一下「台灣等被取消指定《入國拒絕對象國》」第二版

 

謝謝。

八木 / 太陽花國際行政書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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