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
我是日本社勞士及行政書士 八木小姐。
我們由衷感謝大家對本事務所投稿的關注與支持。
今天本事務所想要給大家介紹一下『高度專門職一號(ハ)』簽證。
什麼是『高度專門職一號(ハ)』簽證呢?
這張簽證可以說是所謂「經營管理簽證」的升級版。
對於外國公司經營者來說,如果自己的簽證狀態不穩定,就可能影響到公司本身的營運。
另外,一般的經營管理簽證想取得 3 年以上的居留期比較困難,因此相當優秀的公司經營者往往希望申請這張簽證。
然而,實際上它的取得難度很高。
那麼,為什麼這麼困難呢?
以下結合我們事務所的經驗來說明。
經營管理簽證本身就沒那麼容易
如前所述,一般的經營管理簽證本來就不容易取得 3 年以上的居留期。
入管局希望每年確認公司的經營狀況,但高度專門職簽證一旦核發就是 5 年期。
因此從一開始就可想而知,這個簽證的審查難度只會更高。
公司的經營狀態也是審查重點
即使申請人符合高度人材分數70 分(或 80 分)以上的條件,但由於此簽證本質上是「經營管理簽證的升級版」,公司的經營狀態同樣列入審查。
如果公司沒有持續維持盈餘(黑字經營)或經營狀況不佳,基本上就沒有獲得許可的可能性。
能否持續穩定經營
與上述(2)相關,必須能向入管審查官充分說明「能否持續維持盈餘」以及「能否實現穩定的經營」等。
實務上,申請等時通常需要提交未來 3 年的「事業計畫書」與「損益計畫書」等文件,且會受到嚴格審查。
(若為變更申請,還須檢附過去的「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等資料。)
換句話說,入管局會嚴格評估「給予申請人 5 年簽證是否沒有問題」。
如果審查官認為困難,許可就不會下來。
是否確實履行公共義務
除了申請人本人,公司是否確實履行法人稅、社會保險費等公共義務,也屬於審查項目。
這點在所有經營管理簽證都適用。
過度的節稅安排可能會被視為負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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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能否算入年收入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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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算高度人材分數時,「年收入」是重要項目,因此經常有人詢問:「海外的所得能否計入?」
答案是「不能」也「能」。
- 不能的理由
「年收入」項目所指的金額基本上是「未來1年間由所屬機構取得的報酬」。
也就是說,來日後1年間從日本公司獲得的薪酬,因此原則上無法把海外所得加算進去。
不論是首次申請還是變更申請,入管局都會透過「損益計畫書」等相關申請資料嚴格審查日本公司未來是否真的有能力支付該報酬金額。 - 能的情況
例如公司母公司派人到日本子公司擔任社長等的情況。
這時,若申請人未來一年同時會從海外母公司與日本子公司領取報酬,兩者有時可以合併計算。
但前提是申請人需在日本申報並對所有國內外收入納稅。
- 不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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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經歷的部分,可以把在公司任職期間的工作年數計算在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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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您在公司從事的具體工作而定,但由於這裡要求的是「與事業經營或管理相關的實務經驗」,所以基本上比較困難。
原則上,只有經營公司(或擔任高階管理職等從事管理工作)的年數,才能作為加分的對象。
※並且需要提交能夠證明此經歷的相關資料。
以上資訊,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與參考。
我們下次再見!
謝謝。
八木 / 太陽花國際社勞士・行政書士事務所